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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 控股股东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13.22% [2] - 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 [2] - 变动期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5年7月31日 [1] 股份变动原因 - 司法强制执行导致875万股(占总股本0.99%)通过集中竞价被动卖出 [1] - 持股变动包含增持及高管限售解除因素 [1][2] - 一致行动人范围变更:毕元女士被新增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2] 司法执行背景 -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云岩支行申请强制执行叶湘武所持质押股份 [1] - 执行依据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黔0103执恢705号 [1] - 执行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