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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公告

融资申请与担保安排 - 公司拟向威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2] - 通过抵质押资产及子公司担保方式获取资金支持 担保总金额为16,000万元 [3][13] - 融资用途涵盖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及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性业务 [3][13] 抵质押资产明细 - 质押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100%股权 [3][13] - 抵押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石岛龙云路469号的1号楼及部分机器设备 [3][13] - 抵押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位于安徽安庆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含成品库 研发楼等设施) [3][13] 担保主体与期限 - 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及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4][6] - 保证担保期限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 [6] - 部分资产抵押期限最长延伸至2030年7月31日 [7][8] 公司治理与决策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融资担保议案(9票同意) [12][14]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8]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9,948,070元 法定代表人刘东广 [4] 经营与财务影响 - 融资行为基于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 支持业务发展 [2][9] - 公司声称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偿债能力且财务风险可控 [9] - 公告强调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