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15项措施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北京商报·2025-07-31 17:28
加强生育服务支持 - 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结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施[1] - 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 - 优化妇幼医疗保健资源配置,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1] - 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提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育医疗服务水平[1] - 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适时调整相关医保支付政策[1] 强化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 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构建以幼儿园托班为主渠道,社区办托和托育机构为重要依托,单位办托为有效补充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2] - 用好中央普惠托育项目资金,探索普惠托育服务模式,增加公建托位供给[2] - 推动市、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多元、优质托育服务[2] - 统筹社区资源,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场地,推动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建设[2] - 积极开展计时托、临时托等多元化托育服务,鼓励单位托育点对外招生[2] 完善生育友好多元支持政策 - 健全住房支持政策,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范围[3] - 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子女父母同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优先考虑就近配租配售[3] -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出台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3] - 多子女家庭租赁房屋并备案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不受月缴存额限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