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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07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上午9:15至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1] - 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12人 代表股份249,859,3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8%[1] 股东参与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6人 代表股份10,859,963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1]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806人 代表股份238,999,377股[1]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凌燕、刘恋恋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 议案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全部议案[1] - 关联股东付景林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中回避投票[1] - 中小投资者(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单独计票结果已按规定披露[1]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1]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 -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 备查文件 - 公司董事会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