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基本信息 -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14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矽岸国际4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14点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和9:30-11:30 [3] -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7月25日 公司已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出席资格等事项公告告知全体股东 [3] 出席会议情况 -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302,23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621% [4] - 其中现场参会股东14人 代表股份257,795,890股 占比59.4147%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60,506,340股 占比13.9454% [4] -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4] 议案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特别决议议案 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6] -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 - 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计票工作由律师、监事和股东代表共同完成 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 [6] 法律意见结论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定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 - 法律意见书将作为本次股东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