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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 永安行:关于实施“永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4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22元/股的130%(即18.49元/股)[2][3] - 触发条件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 赎回关键时间安排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8月6日[1][6]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8月11日[1][6]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收市后[1][3]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8月12日[1][5]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为101.430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1][4]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票面金额100元 票面利率2.00% 计息天数261天[4] - 实际计算所得当期应计利息为1.4301元/张[4] 赎回操作影响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登记在册的可转债将被冻结[5] - 未转股可转债将按101.4301元/张价格强制赎回[7] - 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于2025年8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1][5] 投资者操作选择 - 投资者可选择在二级市场交易(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6日)或按14.22元/股转股价格进行转股(最后转股日2025年8月11日)[2][6] - 二级市场价格(2025年7月31日收盘价150.002元/张)显著高于赎回价格(101.4301元/张)[7][8] - 存在质押或冻结的可转债需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以免影响转股操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