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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框架 - 公司为规范审计师选聘制定专门制度 涵盖新聘 续聘 改聘等环节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选聘范围限于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不包括专项审计及子公司审计服务 [1] - 子公司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选聘审计师 确需自行选聘需报公司批准 [1] 职责与工作流程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核费用及合同 不受股东或管理层不当影响 [2] - 选聘需采用竞争性谈判 公开招标等能评估胜任能力的方式 保障公平公正 [2] - 内部审计部门需收集各方对审计师工作质量评价 拟定评估报告并提交续聘议案 [2] - 审计委员会需审阅评估资料 审核下一年度服务及收费 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 [2]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资格 [3] - 审计人员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关系 审计费用除外 [3] - 选聘需综合评价审计工作质量 诚信等指标 包括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管理水平 风险承担能力等 [3] - 需评估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职业保险购买合规性 及近三年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聘任期限与评估机制 - 审计师经批准可连续聘任 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满五年须轮换 [4] - 审计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在不同事务所的服务期限合并计算 [4] - 公司每年需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评估 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下一年度聘用安排 [4] - 评估因素包括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有无违法受罚事件 审计质量 沟通充分性及费用合理性等 [4] 改聘与信息披露 - 公司原则上不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除非为保障年报按期披露或审计师要求终止业务 [4] - 改聘需全面评估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并对改聘理由充分性作出判断 [2][4]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 公司董事会需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3]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发布公告 说明变更原因 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有异议需重点说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