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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及信披违规,紫光国微收警示函

公司治理违规 - 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 部分董事和监事未按要求出席股东大会 部分独立董事未做述职报告 [2] - 信息披露不规范 2022年年度报告中相关主体名称披露错误 [2]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支出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 - 2023年年度报告中账龄披露不准确 [2] 公司应对措施 - 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问题 将严格按照河北证监局要求进行整改 [2] - 认真总结并充分吸取教训 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2] - 此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