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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14:30在公司报告厅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2][3] - 会议系依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并于2025年7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会议通知 [2]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4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7,207,67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35.0513% [3] - 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 代表股份486,659,104股 占总股本32.9809% 网络投票股东446人 代表股份30,548,575股 占总股本2.0703% [3][4] -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446人 全部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代表股份30,548,575股 占总股本2.0703% [4]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股数504,078,048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7.4614% [5] - 反对股数12,929,011股 占比2.4998% 弃权股数200,620股 占比0.0388% 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5] - 表决程序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