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1][2]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于晓霞女士主持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 出席会议人员包括股东及代理人116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962,536股 占总股本的60.3509% 其中现场股东代表59.9402%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0.4107% [3] 议案表决结果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99.7950%同意票通过 反对票占0.2011% 弃权票占0.0039% 中小股东同意票比例为69.8701% [4][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获99.7950%同意票通过 反对票占0.2013% 弃权票占0.0038% 中小股东同意票比例为69.8701%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获99.7978%同意票通过 反对票占0.2013% 弃权票占0.0009% 中小股东同意票比例为70.2927% [5][6] 法律意见结论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