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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确保发展战略实现[1] -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7] 考核目的与原则 - 考核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并发挥最大作用[2] - 考核原则强调公正、公开、公平,将激励计划与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提升公司整体业绩[2] 考核范围与机构 - 考核范围涵盖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考核工作,人才战略经营部负责具体实施,财务管理部提供数据支持[2][3] 考核指标及标准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分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目标值及触发值[3] - 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38亿元(触发值30亿元),净利润目标值2200万元(触发值1400万元)[3] -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43亿元(触发值34亿元),净利润目标值7000万元(触发值4900万元)[3] - 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值50亿元(触发值40亿元),净利润目标值16000万元(触发值11200万元)[3] - 解除限售比例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完成度的较高值,若业绩未达标则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个人年度绩效结果分为B及以上、C、D三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0%、0%[5] - 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5][6] 考核程序与管理 - 考核期间为2025-2027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6] - 人才战略经营部负责考核实施并形成报告,考核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异议可申诉复核[6][7] - 考核结果保密存档至少五年,超期文件经批准后销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