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紫光国微: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

监管措施 - 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1] - 公司存在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 - 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 公司回应 - 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1] -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