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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齐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0元/股的130%(即6.50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6][9] - 赎回条款规定:若可转债未转股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7] 赎回关键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8月8日(截至2025年7月29日剩余8个交易日) [2][16]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8月13日(截至2025年7月29日剩余11个交易日) [3][16]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8月14日 [6][10][15]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为100.7068元/张,其中面值100元/张,当期应计利息0.7068元/张 [10][12][1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100×1.00%×258/365=0.7068元/张(计息天数258天,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止) [11][12] 赎回后处理安排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8月14日)起,所有未转股可转债将被冻结并摘牌 [6][15][16] - 赎回款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登记在册持有人派发 [15] 投资者操作选择 - 投资者可选择在2025年8月8日前二级市场卖出或按5.00元/股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 [4][16] - 未操作者将按100.7068元/张被强制赎回,较2025年7月29日收盘价124.256元/张存在显著价差 [19] 税务处理差异 - 个人投资者实际派发金额为100.5654元/张(税后),按利息额20%扣缴个人所得税 [17] - 居民企业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100.7068元/张(含税) [17]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暂免所得税,实际派发100.7068元/张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