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结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333,334股,于2022年7月27日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933,33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700,000,000股(占总股本75.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3,333,334股(占总股本25.0000%) [3] - 2023年7月31日解除限售股份235,379,000股(占总股本25.2192%),涉及5户股东,解除后限售条件流通股降至464,623,250股(占总股本49.781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468,710,084股(占总股本50.2189%)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仍为933,333,334股 [4]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安排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64,6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7808%,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与解除限售数量一致 [2] - 解除限售股东共3户,分别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1日,解除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将全部解除限售完毕 [2]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承诺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保证减持后维持控股股东地位 [6][9][10] - 井冈山和风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14] - 所有股东均承诺若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剩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6][15] - 截至公告日,相关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行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情形 [15][16] 股东减持规则 - 股东减持需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前告知减持意向并配合信息披露 [7] -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8] - 能源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减持时将综合考虑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及投资发展计划 [6]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