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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程银春)

公司治理动态 -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程银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 -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要求 [2]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被提名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2] 独立性保障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5]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 [6] 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 被提名人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4] 合规记录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7] -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被提名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 [7] 兼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含本次提名)不超过三家 [8]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