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程银春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符合所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并承诺勤勉履职 [1][9][10] 候选人资格审查 - 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1] 法规符合性声明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 - 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各类机构关于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2][3][4]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 独立性保障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5]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5]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5][6] - 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6]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6] 任职合规记录 - 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7] -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7][8]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请撤换 [8]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蒙娜丽莎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8]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 - 承诺勤勉尽责,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10]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任 [9] - 授权董事会秘书报送声明内容至交易所,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10] - 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继续履职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10]
蒙娜丽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