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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监管处罚情况 - 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代持股份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1] - 董事长祝昌人未告知代持协议事项 导致2017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2] - 代持行为持续至2022年初解除 [2] 监管措施具体内容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祝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要求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 公司可于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 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公司整改措施 -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整改并提交报告 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3] - 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 - 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3] 其他立案调查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4]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期被立案调查 [4] - 立案调查事项已于2025年7月2日通过公告披露(编号2025-61/6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