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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加强外部信息报送管理 确保公平信息披露 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职能部门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2] 信息定义与范围 - 制度所指"信息"为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 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信息 [3] - 信息范围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 业绩预告 财务数据 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3] - "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指公司尚未在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3] 管理职责与审批流程 - 证券部为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责任人 负责管理工作 [4]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 [4] - 对外报送信息前 经办人员需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经部门负责人 直接上级主管 财务部 证券部 财务总监审批 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 [4] 保密义务与非正式信息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临时报告编制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4] - 公司需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设置审阅或记录程序 [3] - 非正式公告方式包括股东会 新闻发布会 产品推介会 媒体采访 网站与内部刊物 社交媒体及与投资者或分析师的沟通等 [3] 外部报送与使用规范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公司应拒绝报送 [4] - 依法向政府部门报送信息时 需将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 [4]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5] 违规处理与附则 - 外部单位因保密不当致使信息泄露 应立即通知公司 公司需向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5] - 外部单位违反制度使用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 公司依法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 [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