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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及避免内幕交易制定本制度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公司董事会负责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备案工作 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 [1]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 信息披露与保密要求 -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信息披露机构 未经董事会批准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对外传送涉及内幕信息的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不得在研究报告中使用内幕信息 [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一旦泄露需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公告 [2]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知情人员需对未披露重大信息保密 不得利用其牟利或进行内幕交易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积极配合信息披露工作 [3]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包括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如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等 [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 外部人员如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人员等 以及因亲属关系或业务往来知悉信息的人员 [4][5] 登记管理及报备流程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记录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地点、依据等信息 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5]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权益变动、要约收购、证券发行、年度报告、股权激励等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5] - 披露重大事项后若发生重大变化需补充提交档案 披露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也需报送档案 [6] - 公司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记录筹划决策过程的关键时点、人员及方式 并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 [7] 自查与责任追究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发现内幕交易需核实并追究责任 并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理结果 [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可依据规定处罚责任人并保留索赔权利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11] - 为公司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若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2] 档案保存与附则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