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传: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议案[3] - 会议通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公告日期距召开日超过15天[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14:30在北京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召开,网络投票同日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4] 出席人员及资格 - 出席股东合计代表股份648,63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82.0543%,其中现场出席2名股东代表617,070,182股(78.0607%),网络投票452名股东代表31,569,289股(3.9936%)[4][5] - 中小投资者参与人数454名,代表表决权股份数占比82.0543%[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议案均提前公告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6] - 现场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信息公司统计[6] - 最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646,732,650股(99.7060%),反对票1,802,621股(0.2780%),弃权104,200股(0.0160%)[6][7]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58,596,286股(96.8483%),反对票1,802,621股(2.9793%),弃权104,200股(0.1724%)[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7] - 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具有法律效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