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年度业绩考核办法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考核办法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津贴与考核制度以促进其勤勉履职 结合固定津贴与浮动津贴机制强化监督作用 [1][2] 津贴结构 -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总额30万元 其中固定津贴15万元 浮动津贴15万元与履职考核结果挂钩 [2] - 浮动津贴发放需满足年度考核称职条件 否则不予发放 [5] 考核机制 - 考核由董事局及审计委员会共同执行 在年度董事局会议上完成 [3] - 独立董事需进行年度述职 全体董事从5方面举手表决 包括: 1) 参会与授权合规性 [4] 2) 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利益方影响 [4] 3) 发挥专业领域优势 [4] 4) 信息披露审核与中小股东保护 [4] 5) 文件签署合规性 [4] - 表决通过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否则视为不称职 [4] 制度实施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局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