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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航装备: 江航装备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制定本细则旨在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升管理效率,明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1][3] - 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定义的高级管理人员 [3]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接受董事会监督和指导 [3]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 - 总经理任期一般为3年,符合条件可连聘连任,续聘需董事会重新履行程序并签订协议 [2][3][10] - 不得担任总经理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涉及经济犯罪、破产清算责任未逾期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证券市场禁入等 [3][8]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5][13] - 解聘总经理需董事长提出建议董事会决定,解聘其他高管需总经理提出建议董事会决定 [5][14] 总经理职权与责任 - 总经理职权包括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拟订管理制度、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非董事会管辖的管理人员等 [5][16][20] - 总经理不得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不得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 [5][12] - 总经理需保证商业行为合法合规,不得越权、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利用内幕信息谋利、未经批准自营同类业务等 [6][21] 报告与会议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重大事项如诉讼、业绩大幅变动、经营环境变化等需及时报告 [9][24]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研究重大经营事宜,组成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列席 [9][28][29] - 总经理办公会需提前通知议题,出席人数需达三分之一以上,会议记录保存10年 [10][30][33] 绩效与附则 - 总经理绩效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考核,薪酬与公司绩效及个人业绩挂钩 [11][34][35] - 细则修改需总经理提出意见董事会批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11][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