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免去李发现、刘坤明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职工代表监事吴丹将由职工代表大会解除职务 [1][2] - 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等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条款,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专节及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3] - 公司副总经理人数由4人调整为1到6人,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总人数保持9人不变 [3] 公司章程修订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生效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 [3]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3][4] 公司治理制度调整 - 基于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步修订相关治理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5] - 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