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 [1] - 修订涉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设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等相关条款 [1]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 - 第一条修订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 - 第八条修订明确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4] - 第九条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等条款 [4] - 第十五条修订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6] - 第二十五条修订为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7] - 第二十六条修订公司增加资本方式 [9] - 第三十三条修订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条款 [9] - 第四十条修订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争议处理程序 [14] - 第四十二条修订股东诉讼权利行使条款 [17] - 第四十四条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 - 第四十五条修订股东会职权范围 [24] - 第五十三条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交易标准 [25] - 第五十五条修订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29] - 第六十条修订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程序 [33] - 第八十六条修订特别决议通过事项范围 [40] - 第九十二条修订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40] - 第一百零九条修订党委主要职责 [41] - 第一百一十条修订董事任职资格 [42] - 第一百一十二条修订董事忠实义务 [46] - 第一百一十三条修订董事勤勉义务 [47] - 第一百一十六条修订董事辞职程序 [47] - 第一百二十二条修订董事会组成及独立董事要求 [48] - 第一百二十三条修订董事会职权范围 [48]
国机重装: 国机重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