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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长三角绿色低碳美丽城市建设这样推进
中国环境报·2025-07-23 23:15

长三角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政策协同 - 需要构建"国家-省级-市县"三级协同政策法规体系 统一绿色城市建设标准规范和治理导向 [2] - 省级政府需制定分行业实施细则并组织跨市联合治理平台 市县级政府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落地 [2] - 建立跨层级政策评估与反馈机制 确保政策传导与执行切实落地 [2] 跨区域协作机制建设 - 优化三省一市联防联控机制运行规则 强化数据互通与决策协同 [3] - 深化大气污染溯源治理 饮用水水源流域联保联治 新污染物风险联评联控等专项协作 [3] - 探索设立常设性区域生态环境事务协调机构 统筹重大项目审查与生态补偿协商 [3] 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依托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立"发现-反馈-处置"响应机制 [3] - 完善企业环保守信激励机制 支持绿色企业联盟参与跨区域绿色基础设施投资 [4] - 推动公益组织联盟参与绿色社区跨城结对创建 湿地保护联合科普等行动 [4] 数字技术赋能环境治理 - 建设多源异构生态环境数据采集体系 实现污染源和生态系统的数字映射 [5] - 构建覆盖长三角的联动式数字孪生治理网络 模拟减污降碳路径与生态风险 [5] - 推动数字平台与城市治理系统深度集成 建立"全域感知-实时响应-智能决策"新模式 [5] 低碳技术协同创新 - 组建跨区域"政产学研用"创新联盟 聚焦重点行业减污降碳等关键领域 [6] - 建立常态化协同研发机制 推动科研资源共用和试验平台共享 [6] - 构建"试点先行-区域推广"转化体系 发布技术转化清单与重点支持目录 [7] 要素保障协同机制 - 建立长三角绿色专项基金池 整合政府资金 绿色债券 碳金融等多元渠道 [8] - 制定区域统一资源配置指导目录 实现能源 土地 碳排放权等要素协同配置 [9] - 建立绿色人才共育共享机制 制定区域能力框架标准 推动专业教育协同发展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