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交易概述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100%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张继学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主体 [1] - 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 各方协商确定 资产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 [1] 交易合规性 -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涉及资产权属清晰 过户无法律障碍 公司保持独立性 治理结构完善 [1][3][6] -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不涉及分期支付或配套融资 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认购股份 [3][4] -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不导致重大同业竞争或不公平关联交易 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 [4][6] 交易对手变更 - 原交易方顾家集团 顾江生因股权被司法拍卖退出交易 盈峰集团 代明贸易以最高价竞得股权成为新增交易方 [2][5] - 盈峰集团 代明贸易需完成缴款 取得法院拍卖成交裁定 解除股权质押冻结 完成股权过户程序 [2][5][6] 资产权属承诺 - 交易对方承诺在报告书公告日前解除标的资产质押及冻结 确保股权过户无障碍 否则自动放弃交易 [2][5] - 部分交易方承诺最大限度解除质押冻结 若未按期完成将配合其他方完成交易交割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