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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方)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资格与经验 - 候选人余方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领域工作经验 [1]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 [1] - 符合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兼职、任职及反腐倡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1] 独立性声明 - 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关联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等)无利益关系 [2]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股东 [3] - 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3] - 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3] 无不良记录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4] - 未因证券期货违法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4] 兼职与履职承诺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振华重工连续任职未超6年 [4]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职 [5] - 如后续不符合资格将主动辞职 [7] 审查与确认 - 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4] - 根据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核实并确认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