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于2025年07月04日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会议信息,包括召集人、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1] - 股东会实际召开时间为2025年07月21日14:30,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 [2] - 律师审查认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股东会参与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75,784,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34% [2] - 网络投票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数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具体数据未披露) [2] - 列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律师确认所有参与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当场公布结果:同意280,403,903股(99.7810%),反对538,300股(0.1916%),弃权77,000股(0.0274%) [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19,200股(88.2453%),反对538,300股(10.2837%),弃权77,000股(1.4710%) [4] - 律师确认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4]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参与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