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倡议统一使用“高州龙眼”公版包装箱
南方农村报·2025-07-21 01:35
品牌统一倡议 - 高州市推动龙眼经营主体免费使用统一设计的"高州龙眼"公版包装箱 以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2][3] - 申请主体需为高州本地注册企业、合作社或个人 且产品需通过农业检测中心认证并无不良记录 [4][5] - 使用方须承诺接受质量抽检 不得擅自修改包装设计 并确保防伪溯源信息真实有效 [5][6] 授权与监管机制 - 官方将动态抽查包装使用情况 对违规使用或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处理 严重者取消授权并追究法律责任 [7][8] - 符合条件主体可向高州市龙眼协会提交申请 审核周期为5个工作日 [8][9]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批准后方可使用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将追究责任 [25][26] 品牌推广要求 - 各镇街道在龙眼营销活动中需统一使用"高州龙眼"文字商标 特别是在上市期间开展多元化主题宣传 [17][22] - 经营主体在销售包装及推广活动中使用相关标识时 必须向龙眼协会申请授权后方可规范使用 [24][25] - 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渠道宣传推广文字商标 共同维护区域公用品牌形象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