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全体6名监事均出席(含4名线上参会),出席率100%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晋康主持,高管列席,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 - 公司自查确认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发行条件 [2]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6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发行方案核心条款 - 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1元,采用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方式 [3] - 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国发集团(认购15亿元)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营财(认购5亿元),以及其他不超过35名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个人投资者 [3][6]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均价的80%或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最终通过竞价确定 [4][5] - 发行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0%(即14.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 [6][8] 资金用途与限售安排 - 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提升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改变主营业务 [9] - 控股股东认购股份锁定期60个月,持股超5%的其他投资者锁定期36个月,持股低于5%的锁定期6个月 [7] 相关议案审议结果 - 全票通过《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等配套文件 [10] - 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披露鉴证报告 [11] - 通过《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等议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