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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信息披露旨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 [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主体 [2] - 信息披露定义为在规定时间通过规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的行为 [2]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披露内容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禁止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5] - 信息表述应简明扼要,避免使用宣传性或诋毁性语言,预测性信息需谨慎客观 [6] - 必须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禁止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 [8] 信息披露内容分类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21] - 临时报告涵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及25类重大事项,如经营方针变更、重大诉讼(金额超1000万元或占净资产1%以上)等 [25]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包括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或总资产0.1%等 [27]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13][14]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执行部门,子公司负责人需及时报送重大事项 [18][19] -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现股份质押、控制权变更等情形需主动通报公司 [39] 信息披露程序规范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32]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起草,董事会秘书审核后由董事长签发 [33][34] - 披露文件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及报刊发布 [35] 保密与责任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董事、高管、财务人员等62类主体 [62] - 发生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公告 [64][66] - 违规责任人将面临警告、降职直至法律追责等处罚 [68][7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需设立投资者咨询专线并保证畅通,定期举办投资者交流活动 [11] - 接待调研时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活动记录需详细存档 [51][57] - 网站披露不得早于指定媒体,公开资料需备置于公司住所供查阅 [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