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 华之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基本情况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变更为1亿元,系因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A股股票[1][2][3] -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已上市)",已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3] 经营范围扩展 - 新增电线电缆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等20余项业务领域[3] - 变更后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涉及电子设备制造、机器人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等新兴领域[9]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4]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及责任[7] - 调整股份回购情形及程序,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情形[12][13] - 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款[20][21] - 优化股东大会(现称股东会)职权范围及议事规则[22][28][29]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完善股东知情权,明确会计账簿查阅程序[16] - 细化股东诉讼权利,延长诉讼时效至60日[17] - 新增控股股东义务条款,禁止资金占用等行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