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由董事长HUI WANG主持 [3] - 股东大会通知已提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告一致 [3] - 现场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360,895,032股 [4] - 网络投票股东共51名,代表股份5,834,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5% [4] - 中小投资者共52人,代表股份5,884,804股 [4] - 总计出席股东53名,代表股份366,729,836股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2628%同意票通过,反对票占0.7345%,弃权票占0.0027% [6] - 议案逐项表决结果:第一项99.2115%同意,第二项99.2481%同意,第三项99.2480%同意 [6][7] - 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蒋守雷以99.2532%同意票当选,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53.8499%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8] -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