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秘书、管理或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2] - 需具备财务、税收、法律、金融、证券及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并通过证券交易所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或经认可后由董事会聘任 [2] - 不得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 [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络 并处理信息披露事务 [3] - 协调投资者关系 接待来访及咨询 并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资料 [3] - 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议 准备会议文件 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5]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制定保密措施 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交易所报告 [5] - 保管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持股资料及会议文件记录等 [5] - 协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责任 [5] - 在董事会决议可能违规时提醒董事发表意见 若坚持决议则需记录个人意见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 [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 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 [6] - 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 但需避免以双重身份做出同一行为 [7] - 出现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重大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时 公司需在一个月内解聘 [7][8] - 解聘或辞职时需向交易所报告原因并公告 离任前需接受审计委员会审查并办理移交 [8] 公司义务与保障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配合其工作 [6]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信息披露相关会议并查阅所有文件 若履职受阻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6] - 聘任时需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其任职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信息正式披露 [8] - 需在股票上市后或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8] 附则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解释权归董事会 经批准后生效 [9]
创意信息: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