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权益变动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14.52%减少至13.52% [1] - 权益变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84.2883万股股份 [1] - 变动比例为1%且不涉及要约收购或权益报告书披露义务 [1][2] 减持主体及方式 - 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为直接减持主体 通过集中竞价在2025年6月9日至7月14日期间操作 [2] -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未直接减持 但因回购注销和可转债转股导致间接持股比例变动 [2] - 减持后新余宝隆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9,223.1347万股降至8,638.8464万股 [2] 承诺与合规性 - 本次减持未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减持限制的承诺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虚假记载 [1][2] -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