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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绿康: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7月14日在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6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 [1] -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5人 代表股份74,975,81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8.2421% [1]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 代表股份49,123,69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1.6079% [1]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0人 代表股份25,852,12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6.6342% [1] 会议组织与合规性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由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召开 [2] - 公司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 -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2] -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议案表决结果 -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2] - 关联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 赖潭平回避表决 [2] -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12,554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7% 反对0股 弃权12,100股 占0.0463% [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4,74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4% 反对2,900股 占0.1142% 弃权12,100股 占0.4764% [2] -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 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 法律意见与文件 -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范永超律师 袁义萍律师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3] -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 - 备查文件包括《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