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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会议召集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并通过董事会执行 董事会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会议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登记方式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13:00在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 由董事长金史平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平台于同日9:15-9:25进行 [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均与会议通知完全一致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会议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其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3]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合计851人 代表股份112,282,60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285% [4] - 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律师 现场出席人员资格经查验合法有效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4] 会议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对公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计票与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共同负责 现场表决票当场清点并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 [4][7] -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111,673,009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4563%) 反对381,000股(占0.3399%) 弃权228,600股(占0.2037%) [4]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且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详细结果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为准 [4][7] 结论性意见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3][7] -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与结果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