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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背景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1]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1] - 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 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1] 总则条款修订 - 修订目的从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公司 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 - 法律依据从《公司法》(2018年)和《证券法》(2019年)更新为《公司法》和《证券法》不再标注年份 [1] - 明确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并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人选 [1]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条款 及公司对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追偿权 [1] 股份与股东责任 - 股东责任表述从"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改为"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 公司责任表述从"以其全部资产"改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1] - 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改为"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2] 公司经营宗旨 - 经营宗旨从"利用资源 依靠科技 以人为本 诚信至上" [2] - 修订为"以钨资源的利用开发 研发生产高性能 高精度 高附加值的硬质合金为发展方向 围绕钨资源勘探 采选 冶炼 精深加工及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5] - 新增战略目标"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世界先进技术相结合的方式 打造成国内领先 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钨业公司" [5] 股份发行详情 -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385,213,646股 [6] - 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方式认购348,987,770股 占比90.60% [7] - 其他发起人包括深圳市湃龙投资有限公司(现金认购11,505,176股 占比2.98%) 深圳市合智投资有限公司(现金认购10,272,492股 占比2.67%)等 [7] - 截至2007年11月24日 所有发起人出资已全部到位 [7] -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1,201,417,666股 全部为普通股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新增"查阅 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 股东会会议记录"及符合规定者可查阅"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9] - 新增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形认定标准 包括未召开会议 未进行表决等 [10] - 股东义务中"不得退股"改为"不得抽回其股本" [15] - 新增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包括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要求违规担保 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 [17]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 [19] - 股东会职权新增"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21]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改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2]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中"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改为"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23]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成员明确为九名董事 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 [44] - 新增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6] - 董事会职权新增"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45] - 明确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事项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5] 董事行为规范 - 董事任职资格新增"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的限制条件 [35] - 新增"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董事 [35] - 董事忠实义务新增"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总体要求 [37] - 董事辞任生效时间明确为"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 不同于原条款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42] 会议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召开方式新增"还可以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23] - 提案股东资格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改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25]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方式改为"专人送出或电子邮件方式" 通知时限仍为至少提前两日 [54] - 董事会决议通过要求"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对外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