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测股份: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可归属股票数量为25,088股,已于2024年12月4日上市流通,股份总数由546,743,918股变更为546,769,006股,注册资本由546,743,918元变更为546,769,006元 [1] - 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测转债"于2025年5月8日转股28股,股份总数进一步增加 [1]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以总股本546,769,03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总股本增至765,476,919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765,476,919元 [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相应修改 [1] - 审计委员会现任成员包括李雪、王辉、李学于,其中李雪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1] - 公司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修订及制定8项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其中1-8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修订后公司章程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追偿条款 [4]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允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4] - 公司股份回购情形新增"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债"和"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两种情形,并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回购程序及处置时限 [4]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范围扩大,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和"股权激励计划"等 [4]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调整,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