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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励飞: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总则 - 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制定本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豁免披露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内容的情形 [2] - 强调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进行内幕交易 [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需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禁止借涉密名义进行业务宣传 [5][6]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 核心技术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 2) 经营信息泄露可能侵犯公司或第三方利益 3) 其他严重损害利益的情形 [7] - 暂缓披露商业秘密的情形消除后需及时补充披露,包括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 [8] - 定期/临时报告涉密时可采取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处理仍存泄密风险的临时报告可豁免披露 [9] 审批与登记程序 - 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防止范围扩大和信息泄露,相关申请需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审批表》并附材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 [10][11] - 登记事项需包含:1) 豁免披露方式 2) 所涉文件类型 3) 信息类型 4) 内部审核程序 5) 其他必要事项 [12] - 涉及商业秘密的暂缓/豁免需额外登记:是否已公开、认定为商业秘密的理由、披露影响及内幕知情人名单 [13]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暂缓/豁免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 [13] 附则与附件 - 制度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需及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14] - 制度术语定义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持一致,由董事会解释并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15][16][17] - 附件包含标准化申请表,需填写信息类型(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别及审批意见等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