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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励飞: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提升审计质量和财务信息透明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选聘范围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业务,后者由管理层根据重要性决定是否参照本制度执行[2] 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 候选机构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固定办公场所、健全内控制度,且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刑事处罚记录[5] - 必须拥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团队,熟悉财务法规并具备信息保密能力,符合证监会其他条件[5] 选聘程序与决策机制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发起选聘提案[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标准、监督流程,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7]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单一选聘,需保障公平性并公示结果[8] 选聘执行流程 - 财务部门准备选聘文件,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执行选聘,最终由股东会批准并签订合同[9] - 需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权重≥40%,审计费用权重≤15%[11][12] - 审计费用得分以基准价公式计算,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需说明依据[13][14] 审计费用与人员轮换 - 审计费用可随物价指数、业务复杂度调整,降幅超20%需披露原因[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后需强制轮换5年[16] 信息安全与档案管理 - 选聘合同中需明确信息安全条款,公司需管控涉密信息,事务所须履行保密义务[18] - 选聘相关文件保存期限至少10年,禁止伪造或销毁[17] 改聘与监督机制 - 解聘或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并提前15天通知事务所,年度改聘需在Q4前完成[19][20] - 年度报告需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变更时需说明原因及沟通情况[23][24]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更换事务所、审计费用异常波动或未轮换关键人员等风险情形[25] 制度效力与修订 - 本制度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