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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 建发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2]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股份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如涉及融资融券交易) [2] - 董事及高管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禁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规定,并严格履行持股比例、期限等承诺 [2] 交易禁止与限制条款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离职后半年内、承诺锁定期内、涉嫌证券违法被调查或立案期间、被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等 [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司法强制、继承等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 - 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4] - 年内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基数 [4] 短线交易与敏感期交易限制 - 禁止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含配偶、子女等关联账户持股) [5]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前5日、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日等 [5] 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离任时同样需申报 [6] - 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变动前数量、价格、原因及变动后数量 [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信息申报,每季度核查交易合规性 [7] 减持计划管理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备案计划,内容包括来源、数量、减持比例(不超过3个月)等 [7] - 减持期间若遇高送转或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需立即披露进展及关联性 [8] - 离婚导致的股份变动需双方持续遵守制度规定 [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