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及相关配套文件(公告编号:2025-061)[1] -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于2025年6月24日至7月3日通过内部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职务任职文件等资料[1]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结果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条件[2] - 激励对象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排除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亲属[2] - 激励对象不存在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处罚或市场禁入等禁止情形[2] 董事会核查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拟激励对象符合所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激励计划合法有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