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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1,000万至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期限为6个月[4] - 截至2025年7月4日,公司已回购671,100股,占总股本244,697,701股的0.27%,根据法规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5]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总股本244,697,701股中剔除回购账户313,000股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887,694.02元[5] - 截至2025年7月4日,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44,026,601股,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003元[6]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为32.09元[6]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1998元/股,实际分派为0.02003元/股,两者对除权参考价的影响差异仅为0.00016%,影响极小[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