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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9,651,945股,募集资金总额未披露具体数值但募集资金净额为155,490,031.03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8日全部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2550号及12551号) [1]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与监管协议 -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及上海银行浦西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 [2] -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于上海银行南西支行,存储金额包含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 [2] - 协议三方分别为公司(甲方)、上海银行浦西分行(乙方)、国泰海通证券(丙方),明确资金仅用于募集项目不得挪用 [2][3]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丙方作为保荐机构可每半年度现场检查专户存储情况,甲方和乙方需配合调查与查询 [5] - 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丙方,单笔支出超5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10%时甲方需5个工作日内通知丙方 [5]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终止,需向上交所及证监会上海局报备 [6] 协议终止与调整机制 - 若乙方发现甲方违规使用资金或未配合调查,可书面通知其他方调整或解除协议并要求清理账户 [6] - 其他方未在指定期内完成清算的,乙方有权停止监管该专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