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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跨越5%整数倍及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9 52%被动稀释至32 86% [1]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12 10%被动稀释至10 06% [1] -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ZHANG QUN合计持股比例由5 95%被动稀释至4 94% [1][4] 权益变动原因 - 变动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导致总股本增加 进而引发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 - 峰岹科技(香港)直接持股比例从38 06%降至31 64% 芯运科技(深圳)直接持股比例从1 46%降至1 22% [3] - ZHANG QUN通过峰岹香港间接持股比例由3 35%降至2 79% [4] 权益变动性质 - 本次变动未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或计划 且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 - 变动方式均为增发股份导致的被动稀释 无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3][4] 信息披露义务人结构 - 峰岹科技(香港)为控股股东 芯运科技(深圳)为其一致行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212552M [3]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其他5%以上大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0811198E [3] -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为其他5%以上大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6329028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