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公司内部已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并已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7][8] - 独立董事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7] - 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发行2,520万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588.4万元 [9] - 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9]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 本次发行由国泰海通证券担任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10]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开开集团,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35名 [12] - 发行价格为8.17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整为8.09元/股 [12][13] - 发行数量为19,651,9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8,984,235.05元 [13] - 公司与开开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了认购价格、数量、支付方式等 [13] - 认购资金已全额到账,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净额为155,490,031.03元 [14]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 - 保荐人已对开开集团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确认其符合B类专业投资者要求 [17] - 开开集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17] - 开开集团承诺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融资等情形 [18] - 开开集团为控股股东,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回避程序 [18] 结论意见 - 本次发行已取得所需授权和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18] - 发行过程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18] - 发行对象具备主体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18] - 公司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及章程修改等后续事宜 [19]
开开实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