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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索普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受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合规性审查 [2]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6,196,626股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7] - 根据监管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7]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7] - 实际分红基数剔除回购股份后为1,151,646,258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582,312.90元(含税) [8]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以2025年6月19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7.69元/股为基准,实际除权参考价计算为7.64元/股 [8] -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参考价为7.6407元/股,与实际分派参考价差异绝对值0.0092%,影响小于1% [8] 结论意见 -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