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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1] - 若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1] - 公司已回购注销5,171,400股,当前回购账户持股股数为0股,总股本由445,703,339股减少至440,531,939股 [1] 股息红利税政策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2] 咨询信息 - 咨询机构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为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 [2] - 咨询联系人为陈杰、丛凌云,电话为0631-8549156,传真为0631-854899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