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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材: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股东会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与地点与公告一致,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 会议审议议案与《股东会通知》公告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 [3][5]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828,015股,占总股本37.4571% [4] - 网络投票股东51人,代表股份2,584,330股,占总股本2.4931% [4] - 中小投资者合计53人,代表股份3,190,595股,总出席股东55人,合计代表股份41,412,345股(占总股本39.9502%)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监督 [5] - 议案通过率为99.9433%(同意41,388,845股),反对率0.0483%(20,000股),弃权率0.0085%(3,500股) [6] -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率99.2636%,反对率0.6267%,弃权率0.1097% [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7]